2025年NSFC优青(海外),马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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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 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申请材料
1. 申报书
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使用模板线下填写无效。
2.推荐意见表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并完成填写,导师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3.学位证明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以上第2-4项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申报流程
提交申请(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须在3月20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设站单位审核(3月21日-3月27日)
博士后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账号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站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位。
科研诚信复核(3月27日-3月28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提醒
1. 满足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
2. 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 资助期从获选人员实际进站时间起算。
4.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
5. 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