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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四)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六)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计划。
三、申报遴选程序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附件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设站单位审核推荐(5月6日-5月16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系统发布的推荐名额,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设站单位推荐名额将以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国家政策支持或博士后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适当倾斜),并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
(三)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四、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
(二)设站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获选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国资计划资助标准。鼓励各地区、设站单位对获选人员给予叠加或配套资助。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本人和设站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为避免重复资助,请设站单位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时加强国资计划B、C档与其他国家博士后资助项目的统筹,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和推荐名额选择适配度高的项目。
联 系 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