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的公告
为广大粮食收购企业:
根据《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请在米林市辖区内经营粮食收购相关工作的企业(含公司、合作社、个体户。下文简写为粮食收购企业)到米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备案工作。
备案原则上要求通过现场进行备案,也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粮食收购备案。如若已备案但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米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变更备案内容。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变更)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粮食收购备案信息表详见(附件样表1、样表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仓储设施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备案地点:米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大院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106室 )
联系电话:13549040678
米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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