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教育大会召开之际,省教育融媒体中心推出“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专栏,展示青海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今天,一起来看——
努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们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为目标,相继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全省教师队伍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积极推动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教师地位待遇明显改善,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全省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5.78万人,其中小学2.99万人、初中1.72万人、高中1.07万人,比2018年增加4269人,增长7.97个百分点,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与学生师生比分别为1:17.37、1:13.81、1:12.58。学历水平逐步提升,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8.62%,比2018年提高2.21个百分点,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1.16%,比2018年提高6.13个百分点,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8.71%,比2018年提高2.14个百分点。年龄结构逐步优化,29岁及以下的教师占比20.98%,30—44岁教师占比47.89%,45岁及以上教师占比31.13%。职称比例更加合理,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占17.73%、36.57%、26.66%。全省专任教师数量,教师专业能力、结构、教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基本满足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深化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出台了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等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严肃师德问题查处,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实行每半年通报违反师德师风案例制度,累计通报11次。完善问责机制,针对问题频发地区,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名义印发通报,在全省公开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涉事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等领导人员责任。强化动态监管,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大协同共处力度。每年开展各种系列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深化我省师德师风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了师德警示教育,教师教书育人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创新编制管理
建立青南支教专项编制,2018年起,采取省上新增一部分,地方调剂一部分的做法,全省统筹调剂500名青南支教周转编制,核增给省直、西宁、海东学校,保证每年滚动选派500名优秀教师赴青南三州进行团队式集中支教。2018年起,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级监管、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原则,调整下放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权限。2022年,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市县全面达标,为巩固达标成果,今后每年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测算调整。调整完善特岗教师招聘政策,实现特岗教师“当年招聘、当年纳编”,进一步增强新聘特岗教师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四、加强师范生培养
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从源头提升培养质量,按照“州来州去”“县来县去”的原则,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骨干教师,2018年以来共招生培养2100余名师范生,安置已毕业的公费师范生1000余名。加大高校师范专业认证力度,全省4所高校完成师范类专业一级认证,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小学教育等11个专业完成二级认证工作。开展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指导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制定完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2021年以来两所高校共申请认定4000余人。
五、严把教师入口关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招聘改革,将《综合应用能力》调整为《教师综合素质》,编制并修订了《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大纲,将专业科目分值占比提高到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占比由原来的60%、40%,调整为各占50%。每年根据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范围、政策要求、工作程序、部门职责等相关内容。招聘工作于每年3月按照编制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笔试、资格复审、组织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2020—2024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9000余名,新聘教师于秋季开学前上岗。
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建设首批12个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打造教师专业成长团队。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轮训。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青海省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凝练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办学治校能力。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不断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三区三州”中小学教师通过线下集中培训、名校访学、名师讲座、实践观摩、跟岗研修、交流研讨、成果展示、线上培训、工作坊研修和混合式培训等方式,在教育教学水平、技能专业成长、师德师风修养等多方面得到了长足的提升。2018年以来投入国省培资金3.97亿元,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7万人次。
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实行分类评价,破除“五唯”体现多元化的评价导向,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重点突出师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将参加教学竞赛成绩、公开课讲授情况、学科质量监测结果、教学案例、编写教材、参与命题、教研成果转化等作为教学业绩的重要参考依据,修订青海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建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畅通了乡村教师职称晋升和评聘“双通道”,2020年政策施行以来,各地共评审高级职称人员613人,中级职称人员321人。陆续下放了各市州和高职院校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权限,高校实施高校系列职称自主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额定名额逐年增加,2018年累计评审144人。创新性地首次单独出台本科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针对性更强,评价标准更加科学。
八、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
做好教师节宣传庆祝工作,开展“教育家精神在青海”系列活动,围绕学习研讨、专题教育、基地打造、示范引领、氛围营造等方面,安排部署一系列活动。持续向教育部推送我省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先进典型宣传视频8批次,经教育部审核推荐,12名优秀教师事迹已被人民网面向全社会宣发,2018年以来累计推荐并获得国家级表彰41名,其中全国教书育人楷模2名,全国模范教师12名,全国优秀教师20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全国最美教师1名,入选全国最美教师团队1名。完善省政府表彰制度,完善表彰奖励制度,2018年以来评选表彰杰出教师等省级教育杰出人才85名,授予49名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会同省级人社部门评选表彰全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738名。全面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九、提升地位待遇
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在国家要求的连片特困地区的基础上,延伸至非连片特困地区,实现全省全覆盖,实施差异化补助,按照“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原则,全省乡村教师平均月人均增资400元。实行“四统一”的管理体制,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投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教师保障力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开展清欠教师工资待遇专项行动,及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统一建立省、市(州)、县(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建立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深厚氛围,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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