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为每年12月4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已有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维护宪法权威
设立背景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重要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维护宪法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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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