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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四个一”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去年以来,我州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形成了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四个一”基层治理模式,推动乡(镇)从“行政末梢”向“治理枢纽”转变。目前,在全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站),全州乡(镇)平均承接赋权事项135项,承接率达95.07%,招录乡(镇)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669人,处置群众突发事件2000多件,处置火情848起,抢救被困人员50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宣传服务2700多次,日常执法检查5000多次,行政执法案件610余件,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我州以“一乡(镇)一清单”模式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的86项行政职权事项,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的26项行政职权事项,构建起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了“法定职责+赋权事项”的乡(镇)权责清单体系,规范了乡(镇)权力标准和范围,明确了乡(镇)职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一颗印章管审批
破解群众“办事难”问题
走进楚雄市东华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在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民政、林草等行业部门的12个服务窗口前,不少群众正在办理业务。“现在很多事项在乡(镇)就能办理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到5天,缩短到3到5小时,非常方便。”当地群众李云表示,这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一窗通办窗口。刘旭勋 摄
整合资源,构建“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基层治理”一体协同的工作机制。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全州103个乡(镇)每个乡(镇)组建了不少于15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各乡(镇)形成了一支抢险队、救援队、巡防队、服务队、宣传队“五队一体”的综合治理力量,达到了阵地合建、人员合用、物资共享“1+1+1>3”的末端治理效果。
通过持续深化“四个一”改革,不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全州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乡(镇)权责更加匹配、审批更加便捷、执法更加高效、治理更加精细,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记者 夏明政)
来源丨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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