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江“变形计”(上)——法护河湖 编织生态“安全网”

文摘   2024-11-22 17:34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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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佑江河,良法为基。楚雄州在2021年率先启动河湖保护立法研究,先后颁布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州进入了“依法治河、循法护水”的崭新阶段。法治,已然成为楚雄州山水间最坚固的底色。

龙川江。王洪 摄


“刚刚出的龙川江保护条例,像我们的蜻蛉湖,湖泊、水库、河道这些都有专门的管理规定的,请你们帮我拿回去宣传一下。”在大姚县白塔文化广场,水务局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1500份宣传材料被陆续发放到群众手中仔细阅读,一条条政策规定重点突出、解读清晰。

大姚县白塔文化广场普法宣传点

保护条例出台后,楚雄州全州组织两部地方性法规专题培训33次,水行政执法人员及乡镇工作人员880余人次;印制宣传资料23000余份,下发至乡镇、村(社区)扩大宣传。大姚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段迎春股长说道:“通过宣传和整治,大姚的河湖岸线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水更加的碧绿,河道也更加的清澈了,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还是比较支持的。”

群众阅读宣传材料

建立河湖岸线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的一大亮点,推动了河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相关部门通过云平台实现对河湖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形成预警信息,及时抓拍违法行为并远程喊话提醒。推动河湖监管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提高了河湖监管效率。

楚雄州水务局河湖长制信息化监控平台

“目前全州已接入河道监控点位83个,主要是对龙川江、青龙河、绿汁江等重要河段进行监控,它能及时发现河道内的浮萍、蓝藻、水葫芦等,以及河道内倾倒垃圾、非法排污等行为,我们还可以实时观察到是否存在河道内非法采沙、侵占河道等现象。”楚雄州水务局河湖长科李雪花科长在州河湖长制信息化监控平台,边展示监测系统边向我们介绍。
龙川江保护条例建立了生态流量保障制度,为生态流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在元谋县小河口水电站,建设了下泻生态流量工程设施,设置下泻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监测装置,监测数据与州、县水务部门联网,促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动态管控全覆盖,有效破解过去争水、河湖萎缩等难题。元谋县小河口水电站的工作人员祁云飞说道:“我们这个水电站平常要保证每天24小时不断流,白天晚上都持续排放,保证生态流量稳定,雨季天水多的时候还进行发电。”

元谋小河口水电站
条例的出台为重拳整治非法河道采砂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元谋县各部门联合开展采砂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源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丙岭哨采砂点,因采砂变得坑坑洼洼的河道已经焕然一新,变成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生态园。今年3月份,元谋县的12个采砂点已全部关停。

元谋县丙岭哨采砂点

元谋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周绍云股长指着这片看不出“旧貌”的采砂地向我们介绍到:“这里以前采出去很多沙,最深有4米多,对河道的生态环境造成非常大的影响。龙川江保护条例出台后,通过部门联动、共同治理,拉土填坑种植了一片蔬菜,对河道、总的生态环境恢复效果明显。”

元谋县丙岭哨采砂点

2023年以来,龙川江流域共立案查处水资源、水环境违法企业及个人28家(人)、水土保持违法企业1家、非法河道采砂6人,发出处罚决定书20份,罚没款318.154万元。“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借力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安全的违法行为,能有效维护水域岸线不被侵占、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楚雄州水务局政策法规科习惠玲科长说道。

通过有法、普法、执法、守法,楚雄州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让条例一点点落地生根,从一次次行动中汇聚保护河湖的磅礴力量,真正使条例从纸面走向实践,书写全州推动河湖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新成效的有力答卷。(记者 徐加存 石元军)



来源丨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一审丨罗惠文

二审丨农耀

三审丨明刚

©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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