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12月26日起,正式启用垦利区境内部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固定式测速设备地点及限速值
1.垦利区胜兴路垦利石化集团公司北门处,限制速度为80km/h。
2.垦利区振兴路明珠怡馨园小区南门处,限制速度为70km/h。
3.垦利区东二路黄河钻井总公司路段,限制速度为70km/h。
4.垦利区民丰大道西麻王村路段,限制速度为70km/h。
二、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
1.垦利区广兴路与秀丰路路口
2.垦利区南一路与郝纯路路口
3.垦利区淄博路与阜盛路路口
4.垦利区胜兴路兴隆花园小区路段
5.垦利区胜坨路胜坨镇实验小学路段
6.垦利区郝郑路店子村路段
7.垦利区郝孟路北张村路段
8、垦利区元盛路迟沙村路段
9.垦利区中心路石化小区(新兴路至河兴路)路段
10.垦利区育才路行政审批大厅(万兴路至广兴路)路段
11.垦利区利兴路(育才路至民丰大道)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来源:垦利交警
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