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目前,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依法对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我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东营参与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或通过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5年02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二、公安机关正告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该公司收取的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拒不投案及拒不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公司员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联系民警:陈警官、刘警官。
登记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215号。
联系电话: 0546-8926036。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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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