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征兵宣传片
2025年春季征兵开始启动啦
参军报国
青春无悔
征集对象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具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征集条件
1
年龄条件
男生:本科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放宽到26周岁(1999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女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
体格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1)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2)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政治条件、体格条件等其他条件按照《应征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优抚政策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具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1
经济优待
两年义务兵期间,国家补偿+地方补贴+部队津贴等,合计约16万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2
成长优待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以及“四优先政策”,同时参照政策享受直招士官、保送入学、在校生报考军校优待等政策。
3
助学优待
在校生入伍期间保留学籍,服役满2年后可复学。并在复学或入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考研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时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指标单列。
4
就业优待
享受应届生权利: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有应届生权利,可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手续。
享受就业指导以及培训服务: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退役后,可免费参加安置地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且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国企单位优先录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录用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
创业优待
创业支持: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上限为300万元。
免费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征集程序
即日起有意向的学生可联系校武装部老师咨询报名,并进行初审初检。香坊区人民武装部于12月上旬组织毕业生体检,具体流程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