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从事文职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能力,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西藏自治区城镇户籍(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人员(有劳动能力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
地点:林芝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号楼三楼)
咨询电话:0894-5246086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二)面试。审核通过者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不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录用。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薪资待遇按照现行林芝市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标准统一执行。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我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查处。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4-5246070。
本公告由林芝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24〕87号)执行。
特此公告。
林芝市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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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聂吉敏
校对:邓秀均
来源:平安林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