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活动

政务   2025-01-08 19:56   西藏  


林芝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市道路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和服务水平,确保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区领先,按照《林芝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将林芝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林芝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可适当延期)。
三、活动内容
(一)奖补对象及资金
由林芝市平安出租车有限公司、林芝市宏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引导驾驶员购买统一的新能源车型。针对现有市区120辆燃油巡游出租汽车,对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可适当延期),更新为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新车、购车裸车价在13万元(含)以上的车辆实际出资人,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分为基础奖补和差异奖补两部分:①基础奖补部分,按照4万元/辆进行补贴。②差异奖补部分,根据旧车剩余使用期限(奖补月数=旧车强制报废日期-购置纯电动车辆发票日期,具体到月),按照每辆车833元/月(当前巡游出租汽车的购买价格8万元÷96个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奖补月份不足月的按足月核算,最高补贴月份不超过48个月。
(二)车辆条件
1.新能源车辆为纯电动汽车,车辆为出厂新车,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国家规定,电磁辐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漏电保护、碰撞自动断电装置,综合工况续航里程≥400公里、轴距2700毫米左右、功率≥100千瓦、快充时间≤1小时(0%-80%),车辆电池为磷酸锂电池,电池容量≥49千瓦时。车辆运营前,集成安装集计价器数据实时传输、录音录像、行驶记录、应急报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单北斗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2.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号牌,且补贴资金发放前未发生过户行为(即未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可适当延期)。
(三)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发放
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企业自愿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由道路运输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营运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补贴资金审核发放采取“资格审核——结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
1.资格审核。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2.结果公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奖补结果在微林芝等公众号进行公示。
3.奖补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程序发放到2家出租汽车企业,由企业分别兑现给车辆实际出资人。
(四)有关要求
1.汽车销售企业虚开、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协助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人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申报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3.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补贴范围。


               

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2025年1月8日






影像林芝,精彩回顾

主编陈   昕

责编聂吉敏

校对邓秀均

来源林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微林芝
林芝权威的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整合资源、服务大众,引领林芝互联网资讯传播新风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