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孩骑行遭碾压事件最新进展:聊聊那几个“消失的人”

情感   2024-09-26 18:04   河南  

来源:拾遗(ID:shiyi201633)


 01 

所有的质疑,

都源于真相的不清晰。


 02 



历经大半个月,

河北男孩骑行遭碾压事件,

再度冲上热搜,

陷入巨大争议。

8月25日,

家属收到了逮捕通知书:

姜某因涉嫌

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批捕。

其实事发后司机姜某,

直接就被警方带走,

一直羁押在看守所。

本以为会按交通事故来处理,

但因为事发路段未开通,

此起事故,

最初就转由刑警处理。

如今姜某被批捕,

家属非常不理解,

一起意外交通事故,

怎么就变成刑事案件了呢?

昨天,

姜某的妻子发文,

披露了更多细节。

当天清晨,

司机姜某和工友,

一起开车去工地上班,

那条路,

是他们日常行驶的路,

平时行人、自行车、汽车,

一直都有车辆通行。

当天他正常行驶,

突然一个骑行孩子被绊倒,

从对向车道甩了过来,

姜某立即打方向躲闪,

但还是压到了孩子。

当时骑行者,

占了对向半个车道,

小孩靠近中线。

而姜某的另一侧,

也有骑行者。

他被夹在中间,

需要左右躲避,

但意外发生的太快,

根本来不及躲闪。



事发后司机的家属,

也曾找孩子家长协商赔偿。

因为交警没有出具

事故认定责任书,

所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他们的家庭情况并不好,

上有70多岁的父母,

下有两个未成年孩子,

姜某妻子还患有白血病,

全靠姜某一人

在工地打工支撑。

虽然没有太多的积蓄,

但他们还是第一时间,

东拼西凑了20万,

想要赔偿给孩子家属。

但孩子家属并不准备和解,

批准逮捕后,

钱又被退了回来。



姜某家属也委托了律师,

律师也见到了当事人姜某。

姜某强调自己无论如何

都对此十分痛心,

但自己事发后并没有逃跑,

而是第一时间报警并救孩子,

虽然孩子亲属逼迫自己下跪,

但自己能理解他们的心情。

同时,他也觉得自己很无辜,

被控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他很疑惑,

他是正常驾驶汽车,

根本不会预见

对向车道有孩子冲过来。

对于这个事件,

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这就是一次,

意外的交通事故,

而对方抓住的是:

事发路段未开通,

定义成刑事案件。

但如果扣住路段未开通,

那为什么还可以通车行走?

事发的时候车辆来来往往,

并没有设置路障,

司机如何知道路段是否通车?

关于这起案件,

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很多人有自己的观点,

几次冲上热搜。

司机应不应该担责?

该担多少责任?

我们先暂且不提。

今天我这篇文章更想聊的是:

在这个案件中,

消失的那几个人。

如果这个案件一定要有人负责,

是不是只有司机一个人?


 03 



第一个消失的人是孩子父亲。

死亡可能是一瞬间的事,

但导致死亡的,

是多种因素的累积。

首先,

孩子11岁,

按照法律规定,

本不该骑行上路,

是谁带孩子上的路?

测速仪显示,

他们当时时速,

高达37km/h。

而国家对非机动车,

限速是15km/h。

是谁带孩子超的速?

现场视频显示:

路上有虚线,

已经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

按照规则,

他们应该走在虚线内。

可这些骑行者,

全在机动车道,

甚至卡住中线。

是谁带着孩子,

违反的交通规则?

现场视频还显示:

孩子当时已经跟不上了,

他对爸爸大喊:

“骑慢点儿”

可是爸爸并没有理会。

又是谁漠视了孩子的力不从心?

以上几点,

如果说肇事司机要承担责任,

是不是这个父亲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但当时在现场,

孩子父亲与同行者,

把责任都怪给了司机。

殴打司机,

逼着他下跪道歉。

事后也拒绝和解,

拒绝赔偿款,

就是要司机坐牢担责。

他把害死孩子的责任,

完全被推给了司机,

自己却完美隐身了。

心理学说,

人在犯错时,

总会下意识找个人“代偿”,

因为只有这样,

他才能得到内心的解脱。

可是,

情是情,理是理,

孩子不幸离世是悲剧,

但这也不是监护人

逃避责任的理由和借口。


 04 



第二:

消失的绊倒者和组织者

在这大半个月里,

我们关注这起事件,

聊司机的责任,

聊父亲的责任,

但忽略了一个关键信息:

到底是谁绊倒了孩子?

当时流出的视频显示,

骑行车队,

排成竖排行驶,

他们管这叫“蹭风”。

但其实早就有人提醒过:

骑行不紧跟、不并行,

这样很容易造成剐蹭。

可孩子父亲漠视了,

整个骑行队伍也漠视了。

从早前现场信息看出,

孩子恰恰是因为紧跟,

被别的车辆绊倒后,

才导致摔向的对向车道。

如果说对向,

正常行驶的汽车司机,

对这场“飞来横祸”要负责任,

那这个绊倒孩子的骑行者,

是谁?

他不需要承担责任吗?

另外,

骑行组织者,

允许未成年人加入,

一起违反交通规则,

在禁行路段骑车,

未采取保护措施,

他们不该为孩子的死,

担负部分责任吗?


 05 



此外还想聊聊:

消失的道路方。

司机姜某之所以被定罪为:

过失致人死亡。

根本原因是:

该路段未交工验收,

不该驶入。

但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

现场行人,自行车,汽车

什么车都有。

汽车正常开,

村民也会上堤散步,

大批骑行者也会选这条路。

确实,

在某个路口,

道路方标注了一个

禁止入内的标志。

但是这条路,

并没有真正做到禁行。

附近村民表示,

路已经正常使用2、3年了,

没有隔断阻拦,

也没有人去管理。

所以,

如果说司机的罪,

是因在禁行路段行驶。

那消失的道路方,

不也需要为,

没有保证道路禁行而担责吗?


 06 


确实有人该为孩子的死负责,

但现在矛盾就矛盾在,

到底是司机一个人的罪,

还是一群人共同的错?

为什么这起案件,

争议如此之大?

因为有太多细节还没搞清楚,

太多质疑还没解释明白。

正如一位网友,

所提问的那样:

过失致人死亡,

该从何处算过失?

是从开车进那条路,

就算他的过失?

还是从孩子摔在车底,

开始算司机过失?

那身为监护人,

带孩子进入未交付道路,

又算不算过失?

如今事件还在调查阶段,

但是在很多细节,

还解释不清时,

急匆匆的给司机定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

就难免会遭到质疑。

不能因为有一方死亡,

就让司机承担所有的责任。


 07 



或许有人问,

要怎么处理,

才能让大众满意呢?

我想聊聊昨天一起上热搜的

另一起案件。

2024年5月,

上海某十字路口,

一位行人过马路时,

闯了红灯,

而超速行驶的电动车为了避让

最后导致电动车主连人带车,

摔向了对侧车道,

而此时一辆汽车正常行驶。

来不及躲闪,

把电动车车主碾压致死。

而闯红灯的行人跑了,

最终承担一切的

又是汽车司机。

按照上面的例子来看,

要为这起案件担责的,

一定是直接导致,

电动车主死亡的汽车司机。

但是这起案件,

法院最终判决是:

承担主责的,

是闯红灯的行人。

承担次要责任的,

是超速行驶的电动车车主。

而汽车司机刘某,

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08 



这起案件判决结束后,

网友一片叫好,

有人觉得骑行男孩案可以参考

另外还有@青岛交警的。

今天面对类似的案件,

如何做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我想用一个词就能概括,

那就是“有理有据”。

一直以来,

中国有句古话叫:

人死为大。

所以很多纠纷案件中,

难免会受其影响。

比如交通事故,

哪方伤的重,

或者造成死亡,

有时就会有所偏向,

为了息事宁人

即使没啥责任,

也会承担一些人道主义赔偿。

比如很多矛盾纠纷,

调解时让双方各退一步,

各打50大板,

这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

让人深恶痛绝,

也导致“我死我有理”、

“我老我有理”的情况

越来越多。

不可否认,

如今骑行男孩的案件中,

确实还有模糊不清的地方。

而大众的诉求,

不是一定非要,

改判司机无罪。

而是要依据事实,

有理有据、判罚分明。

谁担什么责,

谁担多少责,

都需要严格划定。

一个不放过,

一个也不多判。

关于事件的后续,

拾遗君还是会继续跟踪。

我始终坚信一句话:

公平公正,

就是应对质疑,

最大的底气。

全文完

本文授权转载自公众号拾遗(ID:shiyi201633),一个有态度的人,过着有态度的生活。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你都不晚,这里总有一束光,能够穿透你生命中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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