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权力运行,肃清工作风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二、整治内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经营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读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3.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4.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5.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窗口)对“黄牛”“黑中介”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2.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有关部门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3.相关职能部门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2.对职责范围“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3.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五)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1-6347676
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1-6283613、6283618
藏青工业园质量技术监督局 0979-8467968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1-6325133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2—8903923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5-4822989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4-5822938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3-12315
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6-3912315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97-2604622、2821783
(二)来信来访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
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拉萨经开区创新创业园B栋6楼605
藏青工业园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格尔木市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站式服务中心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街道江苏大道24号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喀则桑珠孜区吉林中路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57号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4号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36号
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那曲市色尼区文化中路21号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里地区噶尓县北京路与噶尔路交叉口(噶尓县人民政府院内--噶尓县市场监管管理局)
(三)举报邮箱
scjgjdjc@163com
欢迎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