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户才是燃气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健康   2024-12-29 22:16   陕西  

2024年12月11日下午14时许,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悦府二期一栋发生起火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目前各方正积极处理事故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事故尚未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据报道,经初步排查,起火点位于该住宅楼28层C户附近,起火原因为燃气爆炸,爆炸原因仍在进一步排查当中。

12月22日(采访),福建厦门一女生无意中闻到天然气的味道。让家人来闻,结果都没有闻出来。经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检测,天然气浓度已达到40%。

安全提示

当空气中天然气泄漏浓度达到5%-15%时,就可能引起爆炸。

使用燃气时应注意开窗通风。

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来源于用户的使用操作不当、违法违规拆装、不规范维护燃气器具等,

那么我们作为燃气用户,怎么做才能避免或者降低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呢。

PART.01


使用合格的燃气器具并进行日常维护与检查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器具,对于可以自行采购的软管、自闭阀泄漏报警器、切断阀、燃气阀门等应当选用符合燃气规范的材料。定期检查燃气器具、燃气阀门、燃气管道等设施,查看是否存在老化、漏气、松动等情况。检察燃气灶具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火焰是否正常燃烧,以维护燃气设施安全。正常情况下,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左右。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燃气灶具的部件会逐渐老化。例如,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可能会因为长期的高温和燃气腐蚀,出现变形、堵塞等情况,影响燃气的正常燃烧;点火装置也可能会出现故障,导致点火困难。到期后用户应及时更换,以免出现安全隐患。

PART.02


配合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燃气用户有义务配合燃气企业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或者临时检查,以确保安全。用户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允许检查人员进入室内检查燃气设施等。燃气企业会定期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PART.03


树立安全用气意识并掌握安全用气知识

    用户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同时也有责任向家庭成员或租户等告知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例如,使用天然气时,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厨房窗户不要紧闭;做饭时不要离开灶台;可以使用肥皂水检查管道接口和阀门处是否有漏气情况等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对用户上门安检的要求如下:燃气安检是燃气企业的法定职责,旨在保障用户的用气安全,通过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

安检义务:燃气企业应每年至少为用户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对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2次。

用户配合:用户应配合燃气企业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如果发现安全隐患,用户应及时进行整改。

隐患整改:如果安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安检员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用户在限定期内整改。用户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预约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复检。

长期无人居住处理:如果用户家中长期无人居住且未进行安检,燃气公司将张贴到访不遇通知单。用户在回家后应开窗通风,并拨打通知单上的联系电话预约安检。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燃气使用的安全,要求燃气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起保障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




    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经营企业时常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社会上也逐渐形成一个误区,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安全责任中承担更重的比例。其实不然,燃气用户才是燃气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在使用天然气,享受天然气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常识,以防在意外发生时,能够做好自身的防护,甚至能成为消灭危机的"第一力量"

来源:宝鸡中燃公司
编辑:岐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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