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2月1日起(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发完即止。
在宝鸡市辖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个人乘用车辆,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车辆除外。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下,补贴3000元消费券;
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000元消费券。
登录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宝鸡市”—“2024‘乐购宝鸡 悦享生活’汽车购新消费券”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汽车上牌照片等相关资料;点击“查看申请进度”查看申领进度。
来源:宝鸡融媒 宝鸡商务
编辑:岐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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