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远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2处路口路段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序号 | 设备位置 | 设备类型 | 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1 | 宁远县G537线13KM+277M与Y997线5KM+900M交叉路口 | 闯红灯设备 |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
2 | 宁远县S230线74KM+780M双井圩村 | 公路卡口设备 |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扣分。
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源:宁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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