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雄县35个乡镇级以下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农环〔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镇雄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防治污染,保护水源,保障人体健康。镇雄县组织完成昭通市镇雄县35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矢量图件编制,划定结果如下: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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