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镇雄烈士陵园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准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民生
2024-10-28 23:59
云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镇雄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特制定镇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镇雄烈士陵园是云南省第二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昭通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镇雄县重要的红色教育、党史教育、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基地,陵园前身为始建于1954年,原文卫路教场坝的镇雄县烈士墓。2005年,中共镇雄县委、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凤翅社区庄坝村民小组荒地老包新建烈士陵园迁扩建项目,于2007年竣工,占地面积20亩,有烈士墓穴53座(其中:合葬墓5座),共安葬烈士78位(其中:无名烈士31位)。 镇雄烈士陵园规划红线基准划定保护范围面积为13334平方米。镇雄烈士陵园规划红线外延3米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修建与环境风格相违背的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等。如有以上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