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文南路社区居民: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前往宏文南路社区申请办理。
申报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达到三级或者三级以上伤残。
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三份;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照各6张;
6、公安机关出具的确认子女死亡证明;
7、独生子女为三级或三级以上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申报地点:瑞丰酒店709室
申报时间:即日起到2023年11月14日止
宏文南路社区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