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庆辉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4日决定任命:
殷占国同志为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涛同志为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玉峰同志为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殷占国同志的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学广同志的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冠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冠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永前的提请,于2024年10月24日决定任命:
赵天鹏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利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李彦华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王冉冉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于绍云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清泉人民法庭庭长;
刘鑫鑫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庭长;
王亚东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贾镇人民法庭庭长;
张熙岩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庭长;
刘华跃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清泉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焕石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
王轩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恩丙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华忠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千同志为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伟荣同志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彦华同志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冉冉同志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于绍云同志冠县人民法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鑫鑫同志冠县人民法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亚东同志冠县人民法院贾镇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熙岩同志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华跃同志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