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与形象,结合我市实际,新余多部门联合开展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包括: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非标载货电动三轮车、全封闭式载客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等车辆)
当前,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围绕全市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问题,针对上述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非法销售、改装、运营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提升一杜绝”,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有序。
春运期间
新余公安交警持续深入开展
三轮机动车、低速电动车
(以下简称“三轮、四轮车”)治理工作
行动中,民警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持续开展三轮、四轮车违法整治。对上述车辆违规上道路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随意变道、逆向行驶、载货超长超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民警积极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耐心的讲解,使广大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驾驶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的危害,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新余公安交警将继续以“平安春运”为依托,持续开展三轮、四轮车治理工作,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春运交通出行环境。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有哪些危害
危害一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危害二
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违规超车时有发生,极易发生剐蹭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危害三
① 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② 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四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
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