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灵山县人民医院关于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的市场调查公告

健康   2024-10-24 12:24   广西  

一、单位

灵山县人民医院。

二、服务明细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具备相应维保资质。

2.服务范围:消防水源、消防电源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系统;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火门系统;通风防排烟阻火系统;灭火器;气体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设施。

3.供应商需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的设备现场警示标志。

4.消防设施设备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

5.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三、响应者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市场调查活动。

(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推荐书》纸质版1正1副,正本扫描电子版1份(PDF格式,用U盘拷贝放置在档案袋),格式自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内容包含报价表、维保服务方案、业绩证明、供应商相关许可证、信用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以A4 纸打印,左侧纵向装订,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装订方式,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二)公告地点:医院行政办公楼院务信息公示栏、医院公众号。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四)报名方式:邮箱报名gchaoj_007@163.com。

(五)报名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查询记录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档发至报名邮箱。

五、市场调查材料递交时间

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30前递交(材料邮寄时间不得超过此时间)。

六、市场调查材料递交地点

灵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保卫科办公室(接受邮寄递交)。

七、申明

本次咨询仅作为院方调研需要,不代表医院最终采购结果。

八、联系方式

(一)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钟秀路1号,灵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保卫科办公室。

(二)邮政编码:535400。

(三)联系人:高生。

(四)联系电话:0777—6218918。

九、监督部门

灵山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7—6218068,邮箱:Lsrmyyjcs8068@163.com。

来源: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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