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8起集中整治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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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郑家春违规套取困难群众救助类专项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郑家春利用津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安排街道民政办采取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方式,违规套取低保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低保一次性物价补贴等救助类专项资金共计66.18万元,其中郑家春个人占有20.2万元。郑家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郑家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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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清浪乡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陈潜在代发不动产登记证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工本费问题。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陈潜在负责代发清浪乡农户不动产登记证的工作中,擅自决定以工本费名义,按每户农户20元的标准收取代发工作经费,共计向2344户农户收取工本费4.69万元。2024年10月,陈潜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按普通工确定其工资待遇,违规收取的费用被返还相关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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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为谋政绩图显绩、滥权妄为,有的为谋私利饱私囊、胡作非为,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为群众所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些问题的彻查严处,充分彰显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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