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春节期间安全倡议书

政务   2025-01-27 11:35   辽宁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区安委办发出以下倡议:     

                  

1.企业安全方面

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要求,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处置。节日期间停产的企业,在停工停产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处于安全状态。节后复工复产时,各企业要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培训,严防从业人员出现“假期综合症”,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2.消防安全方面

节日期间,要高度重视居家安全,切实做到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气,厨房用火不离人,外出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取暖设备与可燃物之间要保持有效安全距离。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业期间要加强防火巡查,严禁违规动火,营业结束时要及时关闭电源、气源等。


3.交通安全方面

不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船)。切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照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车辆。驾车出行时,要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城乡结合部、乡村、山区道路状况复杂,事故多发易发,请注意控制车速、谨慎驾驶。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应急预警提示,合理安排出行。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节日期间,极端天气停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外地运输车辆进入。


4.烟花爆竹方面

要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并按照燃放说明安全燃放。不要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外墙使用非阻燃材料的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加油站、露天货场和柴草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5.燃气安全方面

要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等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要开关电器,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检查。


6.森林防火方面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林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乘势而上、开拓进取,为我区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祝全区人民春节快乐,幸福安康!



大连市普兰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美编:孟令伟
主编:张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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