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环境保护,更关乎个人和家庭的安全。为此,区应急管理局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选择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适量购买符合要求的C类、D类烟花爆竹。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浮药、有效期内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说明等。
2.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车、乘船。应当选择没有热源、火源、气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地方存放购买的烟花爆竹,切勿大量囤积,警惕阴燃、自燃等情况发生。
3.应当在禁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下水道、管井处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要先认真阅读燃放说明,按照燃放说明书要求燃放,确保燃放安全。
4.燃放结束后要观察烟花爆竹是否彻底燃放完毕,可采取浇水熄灭的方式,防止未燃尽的烟花爆竹引发二次爆炸或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春节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多一份理解和包容,互相体谅,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共同创造一个干净、和谐的生活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为创建平安普兰店、幸福普兰店作出应有贡献!
大连市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