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根据换届纪律“十个严禁”要求,特别推出“【以案明纪】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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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少敏卖官案。
2003年年底至2019年春节前,李少敏在担任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洛阳市瀍河区委原书记原锋、宜阳县委原书记谭建忠、洛宁县委原书记高维勋、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冠甫等43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323.34万元。此外,李少敏为两人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2.6万元。同时,李少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上述问题是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表现,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学院纪委将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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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检办公室
撰稿:孙天婧
一审:王银凤
二审:李天华
三审:佐岩
页面编辑:李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