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官渡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各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争分夺秒奋战在执行一线,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迅速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高某某以物抵债的情况,我担心房产被其他家法院查封,麻烦你们尽快来现场!”
“收到,现在就出发。”
元旦收假后第一天,官渡法院执行局就接到了申请人李某某的电话,李某某焦急地在电话中向执行干警反映情况。
电话中提到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借款合同一案在法院判决后,高某某迟迟未还款,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达1353万余元。2024年年底,外地法院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将剑川县某某房地产公司涉案房产作价465万余元抵偿给高某某,并已将法律文书送达房地产管理部门。
我院执行局干警对该情况充分研判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胜诉权益,确保其享有执行财产的首封处置权,执行局遂安排执行干警立刻前往大理市剑川县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处置。
当天16时30分,经过长途驾车奔赴,我院执行局干警顺利抵达剑川县人民法院,并在其协助下,前往剑川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成功对被执行人高某某以物抵债的不动产进行查封,充分保障了申请人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1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往鹤庆县,对另一起执行案件进行执行。
申请执行人昆明某建设装饰公司与被执行人苏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5万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于2024年11月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苏某某所有的鹤庆县某酒吧音响灯光设备。
由于被执行人苏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1月3日执行局干警再次来到鹤庆县某酒吧,决定对所查封扣押的设备拆除后进行评估拍卖,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经申请执行人与酒吧实际经营者协商,考虑酒吧实际经营及员工处置情况,双方达成协议:以不拆除查封设备为前提,酒吧实际经营者自愿代被执行人苏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昆明某建设装饰公司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并按照约定将执行款项汇至法院指定账户,若酒吧停业丧失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昆明某建设装饰公司继续请求人民法院对所查封扣押的设备拆除后进行评估拍卖。
该案的顺利执行,即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及时变现,又避免因强制执行导致酒吧停业、员工失业,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官渡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将人民群众的点滴小事当做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新的一年里,官渡法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执行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
供稿 | 执行局
一审 | 赵 芸
二审 | 代立蓉
三审 | 罗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