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这是对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这是新时代贯彻人民城市理念的内在要求。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发展要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评判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成就显著。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2023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8.6平方米;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2023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8%。但是,城市治理仍有提升空间,一些城市存在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活成本高、房价贵、看病难、上学难等“城市病”现象。要聚焦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这是适应城市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必然要求。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主要是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变迁的过程;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是生命体、有机体;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等等。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在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粗放扩张,城市管理简单粗放,人地失衡、破坏环境,城市文脉和风貌受到破坏,城市安全韧性保障不足,城市发展可持续性受到影响。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做大规模和经济效益,必须统筹城市发展的生产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和安全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第三,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城市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承载地。2023年我国19个城市群承载了全国70%以上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可以说,城市建设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城市治理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必须抓好这个“火车头”。从各国现代化过程看,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大量失业农民涌向城市贫民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受阻,甚至造成社会动荡和现代化进程中断。要坚定不移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不断提升城市要素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引擎。
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根据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科学确定人口规模,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二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三是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提升城市的智慧度与便利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修护生态空间,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五是提高城市历史人文底蕴,做好城市历史、人文的保护传承、创意开发与创新利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六是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健全规划、建设、投入机制,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加强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城市内涝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