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红被决定逮捕!曾任隆回县委书记...
民生
2024-10-12 21:54
湖南
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永红(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王永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永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永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他人名义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王永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王永红,男,汉族,1970年5月生,湖南湘乡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1989.09-1993.07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教育专业学习1993.07-1996.02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杨嘉桥镇团委书记、计育专干1996.02-1996.08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杨嘉桥镇峡山口管区副主任1996.08-1996.09 共青团湘潭县委副书记1996.09-1999.01 共青团湘潭县委书记1999.01-1999.03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梅林桥镇党委副书记1999.03-2001.09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梅林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1.09-2002.10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梅林桥镇党委书记2002.10-2003.10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3.10-2004.04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委常委,九华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4.04-2008.12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政府副县长2008.12-2010.06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2009.03-2010.01挂职任省水利厅建管处副处长)2010.06-2011.06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1.06-2012.09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委副书记,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正县级干部2012.09-2012.10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委副书记2012.10-2012.11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12.11-2016.01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2016.01-2016.07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委书记2016.07-2018.05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委书记2018.05-2020.01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委书记2020.01-2020.11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2020.11-2021.03 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隆回县委书记2021.03-2021.09 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2021.09-2022.01 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22.01-2024.06 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来源:湖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