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肖新平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移送审查起诉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副厅级)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该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审查起诉。同时,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的其涉嫌受贿案一并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新平简历
肖新平,笔名萧逍遥,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省隆回县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一级高级法官。曾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2年07月至1988年08月,隆回二中教师,团支部书记。
1988年08月至1988年11月,湖南省娄底地区行署办秘书科秘书。
1988年11月至1989年02月,湖南省大庸地改市筹备组干部。
1989年02月至1989年10月,湖南省娄底地区行署办秘书科秘书。
1989年10月至1993年03月,湖南省娄底地区行署办秘书科副科长。
1993年03月至1995年10月,湖南省娄底地区行署办秘书科科长。
1995年10月至1996年03月,湖南省娄底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
1996年03月至2001年01月,湖南省娄底地区(市)行署法制办主任(副处级)。
2001年01月至2009年04月,湖南省娄底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正处级)、党组书记兼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2009年04月至2012年01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2年01月至2016年11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