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布告
故意杀人犯卿红君,男,汉族,1993年9月11日出生于湖南省洞口县,小学文化,个体工商户,住洞口县石江镇双玉村。
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犯龙良广,男,汉族,1983年3月18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小学文化,无业,住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一、2022年1月26日22时许,罪犯卿红君因醉酒与卿上付发生拉扯厮打,卿笃军等人劝架,卿红君又与卿笃军发生争执厮打,被在场人员拉开,卿笃军与其父卿上云送卿上付回家。卿红君认为卿上云、卿笃军父子帮外人欺负自己,心生不满,产生报复二人之念。卿红君从家中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进卿上云家中,见卿笃军长女卿某某(被害人,殁年11岁)站在卧室门口,又生砍杀卿某某以报复卿笃军之念,遂持菜刀砍击卿某某头部一刀。卿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因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二、2021年12月,罪犯龙良广与被害人李某艳(被害人,女,殁年45岁)通过网络结识,后二人在隆回县城李某艳住所同居,期间二人多次为琐事争吵。2022年5月2日,二人再次争吵,李某艳让龙良广离开,龙良广向李某艳索要1万元遭拒,遂持刀挟持李某艳孙子夏某哲(被害人,时年2岁),李某艳被迫微信转给龙良广1万元。
龙良广因抢劫李某艳被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隆回县前往广东省东莞市务工。2022年10月,龙良广得知被害人李某艳曾与他人裸聊,心生愤恨。2023年1月12日,龙良广从东莞市回到隆回县。当日12时许,龙良广多次至李某艳家门口探听,并在小区内徘徊,伺机作案。16时许,龙良广趁李某艳开门之机强行进入李某艳家,抓住李某艳并从厨房拿一把菜刀威胁。李某艳与龙良广在房内撕扯,李某艳夺过菜刀砍击龙良广致龙良广轻微伤。后龙良广冲到厨房又拿一把菜刀,砍击李某艳面部、颈部、腹部等处100余刀,致李某艳全身多处裂创,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随后,龙良广点燃李某艳住所三个卧室的被子。
罪犯卿红君、龙良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卿红君酒后因琐事报复行凶,迁怒杀害无辜女童,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经本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卿红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了卿红君的死刑。龙良广因感情纠葛持刀杀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惩处,经本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对龙良广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了龙良广的死刑。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4年9月20日在湖南省洞口县、隆回县分别对罪犯卿红君、龙良广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此布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