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镇原公安开展“全民反恐·共创平安”宣传活动

民生   2024-12-26 18:38   甘肃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对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严重威胁

安全是生活的基石

反恐防恐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积极参与到

反恐防恐的行动中来

全 民 反 恐

共 创 平 安

2024年12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九年周年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反恐、防恐、识恐的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反恐的浓厚氛围,12月26日,镇原县公安局联合城关镇人民政府西街社区等单位开展以“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反恐防范意识。

“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和要求,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活动中,民辅警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主题宣传手册、播放音频、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群众传授识别、应对暴恐方法,以及暴恐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等内容,鼓励群众及时检举揭发涉恐涉暴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到反恐工作中来,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民警就警惕信息泄露、网络诈骗、手机安全常识、文明上网等,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不随意点击未知链接,不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进而引导广大群众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受教育群众5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

下一步,镇原县公安局将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反恐防恐宣传,不断拓宽反恐宣传阵地,持续激发人民群众学习反恐防恐知识热情,积极营造全民反恐防恐的浓厚氛围。




反恐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网络是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思想的宣传品、音视频时应当做到:

(1)第一时间停止观看,并及时举报到公安机关。

(2)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3)不散布、不转发、不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编辑:苟飞飞
责编:贺小峰
编审:刘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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