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一地:限放、禁放通告!

民生   2025-01-21 00:01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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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大石桥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限放禁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放区域:
市区为青龙山大街以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二、限放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
三、禁放区域
一高中周边1.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东至红旗东路,南至青龙山大街,西至哈大路,北至陆合医院哈大路以南,包括和院、中玺泷福苑、河畔、御墅蓝岸、天天渔港、三山家园、豪泰华府、天成一品、碧桂园、万象府、兴隆家园、佰亿星河湾、丰华颐和村、丽华春城、福乐家居、新城、南园、华运、农电、铁岭、阳光、富洋、盛福、镁都花园、丰华伊嘉园、水晶尚品、碧海名都、新桥城、星河国宝、四季花城等小区。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法律责任
公安局及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禁放及限放区域的监管,有力有效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举报电话: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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