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品质 权威 潮流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示范引领广大法院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文件,授予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65名同志、追授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庭长何文辉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GOOD NEWS
全国模范法官
何文辉,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盖州市人民法院万福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一等功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何文辉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他扎根基层,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立足民事审判工作职责,在服务群众方面体民需,下功夫,重实干。三十多年来,他审理的案件近6500件,结案率为100%。近五年,作为万福人民法庭唯一的法官,他审理的案件年均调撤率在50%以上。
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民娃,何文辉凭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常常挽起裤腿上山下乡、走村串户,他的足迹遍布辖区村镇乡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扩大、不激化,熟悉他的群众都亲切称他为脚上沾着泥土的农民法官。
何文辉获表彰后表示:荣获这一殊荣,我倍感鼓舞、倍感振奋、倍增干劲。基层社会矛盾治理事关基层政权、农村稳定、人心向背,法庭虽小,责任重大。我将继续接“烫手山芋”、主动钻基层“矛盾窝”,冲向矛盾纠纷第一线,办好每一件暖民心“小案”,让“法理情”落到工作实处、抵达百姓内心深处。
来源: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