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汉阴5人二次酒驾,被罚被拘留!

旅行   2024-11-14 17:33   陕西  

第一次饮酒驾驶“罚”

第二次饮酒驾驶“拘”

总有人明明已经因为饮酒驾驶

被罚过一次了

仍不知悔改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现将汉阴公安交警近期查获的

因二次饮酒被行政拘留的人员

统一曝光



查获时间:2024年11月05日16时19分许
违法地点:汉阴县城关镇月河村道
违法行为: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3、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
违法人姓名:李**
酒精浓度:48mg/100ml
处理结果: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940元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6日19时15分许
违法地点:汉阴县316国道草桥村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李**
酒精浓度:45mg/100ml
处理结果: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0元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8日09时10分许
违法地点:汉阴县蒲溪镇村道
违法行为: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段**
酒精浓度:47mg/100ml
处理结果: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500元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27分许
违法地点:汉阴县汉漩路
违法行为: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姓名:余**
酒精浓度:21mg/100ml
处理结果: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2500元


查获时间:2024年9月2日22时28分许
违法地点:汉阴县城关镇城南新区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违法人姓名:李**
酒精浓度:104mg/100ml
处理结果: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2000元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醉酒驾车”“饮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

其违法行为会被终生记录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

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

除了要被罚款、拘留

驾驶证还将被吊销

涉嫌危险驾驶的也会被从重处罚

↓ ↓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要再次强调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酒精还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酒后驾驶的危害

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发生事故。

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这种情况下依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几率非常大。

3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犯困

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5

心态不稳

在酒精的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安康汉阴交警
编辑(一审):倪健
二审:黄琪雅  三审: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监制:吴学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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