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交警提示: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关于电动车的那些事儿→

文摘   2024-11-01 17:15   宁夏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在生活中被使用的频次增多,电动车逐渐成为部分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淡薄,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骑行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下面这些注意事项请牢记。


未到年龄绝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年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佩戴头盔很重要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应该佩戴好安全头盔。



这些事情要注意


01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02

为了孩子的乘坐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站立在后座上,不要让孩子站立在车座前。


03

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是高危险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旦遇到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车辆,其它车辆和行人都会措手不及,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这种情况最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04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05

很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违规加装60v,甚至是7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会遮挡视线,遇大风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也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剐蹭。


06

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规划线内,不要将车辆停放在通道、盲道或其他非停车区域。



07

不只电动自行车,还有自行车、三轮车等都不能酒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充电“四不要”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还请家长们规范停放电动车,规范充电方式,注意电瓶保养,避免意外事故再次发生!

无论是家长或是学生

固原交警提示您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守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共同维护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监制/计宏亮

审核/闫炳

排版/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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