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大伙的收入!
近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最新通知
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
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新规对职工全年月
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分别进行了调整
快跟小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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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根据新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有律师表示
制度工作时间计算为20.67天/月
制度工作时间
是指一整年中的月均工作天数
在2025年1月1日新规修改前
制度工作时间原为20.83天/月
新规修改后的影响: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会产生影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因为,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年工作时间就相对减少2天,总法定标准工时从之前的2000小时减少到1984小时。
年工作时间是2000小时(250天×8小时=2000小时)
年工作时间是1984小时(248天×8小时=1984小时)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因此,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不会
在2025年1月1日新规修改前后
月计薪天数均为21.75天
上述律师表示:
新规修改后对日工资
小时工资的折算等没有影响
因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里只减去104天(即一年52周的公休日)。
不管法定节假日如何变,公休日都为104天,所以,不会影响21.75天的计算(法定节假日是要计薪的,而公休日是不计薪的)。
有律师表示
本次《通知》新规施行
会导致制度工作时间
从20.83天变成20.67天
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加班费计算产生影响
但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保持不变
不影响日工资及小时工资的核算
如果认为自己的加班工资没有得到合理支付,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除此之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新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并及时支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此次新规实施
你的工资有变化吗?
能增多多少钱呢?
【评论区】聊聊呗
来源 | 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 | 薛映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