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政务   2024-11-04 12:18   江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南京市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宁政规字〔2024〕5号)、《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宁政办发〔2023〕56号)、《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宁委办发〔2023〕28号)、《南京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宁政办发〔2024〕28 号)、《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宁政办发〔2024〕40号)、《南京市培育发展商业航天产业行动计划》(宁政办发〔2024〕37号)、《南京市推进软件名城提质升级打造万亿级产业行动计划》(宁政发〔2021〕130号)、《关于加快发展工业软件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助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人工智能算力券补贴

支持租用人工智能算力资源进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动我市人工智能应用落地,促进人工智能算力产业集聚发展。


(二)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项目

支持研发落地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用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


(三)优质示范推广应用类项目

1.人工智能优质示范应用项目。支持一批人工智能标杆示范项目,加快“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创新,推动南京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

2.自主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应用推广奖励。支持我市软件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产品重点面向我国钢铁、石化、电子、装备、航空、船舶、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行业需求,实现推广应用。

3.重点产业领域产品首购首用奖励。支持采购集成电路人才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模组等创新产品。

4.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示范项目。支持我市北斗应用企业面向大众消费、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三大领域开发优势产品,加快市场推广。


(四)支持整车企业研发新能源换电重卡新车型项目

支持整车企业围绕换电重卡车型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对整车生产企业列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的新能源换电新车型给予资金奖补。


(五)常用软件产品信创适配补助

引导企业聚焦常用软件产品开展信创适配攻关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基于信创技术路线原生开发的常用软件产品和已有常用软件产品的信创适配工作。


(六)开源软件商业化企业奖励

支持开源软件商业化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主开源基础软件生态培育工作。


(七)国家技术攻关奖励项目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技术攻关,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八)龙头企业与在宁高校合作培养产业人才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与在宁高校围绕紧缺急需产业人才,以定制班、订单班等模式对企业工程师、技术技能人才等开展工程技术能力提升培训。


二、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所有申报企业均须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所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附有二维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或“宁企通”平台上,点击“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区级审核。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11月19日前通过“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管理系统对本区项目完成线上审核。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推荐项目(请示件纸质2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和涉企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19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并同步将行文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必须与线上审核结果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025-68788776

市财政局企业处:025-51808719

“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用户注册登录技术支持:岳工18012979736

“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南京)”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汪工18815715682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636


附件:

1.2024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联系方式

2.2024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温馨提示:

查看附件,请访问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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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郝鸣驹

审核:曹爱军

发布:梁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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