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1-01 19:46   江苏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酶制剂、天然产物生物合成、专用设备及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以下类型,征集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标志性产品(全市推荐产品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

(一)重大创新型。属于具有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型产品创制,已实现量产或完成产业化验证、处于商业化早期,大规模生产后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关键提升型。属于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新型产品创制,有助于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增强关键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规模替代型。属于对大宗工业产品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具有技术、工艺或原料优势,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可持续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减少碳排放等方面有显著效益。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为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等,应具有良好的生物制造相关产品研发生产能力,各项管理运行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请产品的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于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产品,需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尚处商业化早期的产品,需已完成中试验证并具有显著的产业化应用价值。鼓励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创新型产品提出申请。

(三)申请产品名称应准确、科学、严谨,符合行业和社会认知。原料、技术工艺与其他同类型产品具有明显区别且形成差异化竞争力的,可在产品名称前添加相应修饰性定语加以表征。最终入选的标志性产品名称在自主申请基础上,由专家核定。

(四)申请产品及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等,申请主体对所申请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其中申请产品涉及特殊审批、注册或备案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且申请主体为企业的,该申请主体应为相关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

三、材料要求



1.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公章(纸质版一份)。

上述材料汇总后于11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7F51)。


联系电话:

消费品工业处 68788779


联系邮箱:

jinxf2211@126.com


附件:

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2.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请表

3.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日  


温馨提示:

查看附件,请访问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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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金晓菲
审核:张嘉成
发布:梁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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