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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聚焦整治“校园餐”问题的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十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嘉峪关市“校园餐”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机制》等规定给予奖励。
一、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二、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工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四、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者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假冒伪劣预包装食品的;
五、加工制售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
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
七、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非法进口食品的,销售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的;
八、违法加工制售冷荤凉菜的;
九、违法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怠于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
十、其他涉及校园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方式:
· 电话举报:12315、0937-6208136。
· 信函举报: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中心,邮政编码:735100。
市教育部门举报方式:
· 电话举报:0937-6312756。
· 信函举报:嘉峪关市河口西路路3号,嘉峪关市教育局安全稳定与应急管理科,邮政编码:735100。
市公安部门举报方式:
· 电话举报:0937-5820201。
· 信函举报:嘉峪关市机场路214号,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侦分局,邮政编码:735100。
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本期编辑:团团 内容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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