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子烟在市场上屡见不鲜
然而其中一些“电子烟”
却暗藏致命危险
一些所谓的“电子烟”
被贴上了
“快感强烈”
“吸后飘飘然”
“比传统电子烟更刺激”
等标签
它们正悄然蛊惑着人们
尤其是年轻人
吸食“上头电子烟”等同于吸毒!
贩卖“上头电子烟”等同于贩毒!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国家列管。
所谓列管,就意味着这些物质(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这些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特别是青少年朋友们
一定要警惕新型毒品的诱惑
坚决远离这些危险的“电子烟”
守护自身健康和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