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顺义消防
在开展“两个通道”消防安全检查时
发现这些社区
堵占疏散通道
隐患单位:牡丹苑小区
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牡丹苑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单元楼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监督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督促立即整改。
隐患单位:旭辉26街区南区
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旭辉26街区南区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监督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督促立即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如果是个人违反该法条,将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有拒不改正的情况,消防救援机构还有权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堵室内疏散通道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掌握!
出品:顺义消防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