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首例!镇宁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12 18:20   贵州  

11月4日,镇宁法院黄果树环境保护法庭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伍某甲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缓刑,伍某甲当庭表示服判。这是安顺全市首例通过认购“碳汇认购”方式修复生态的环境资源审判案件。

今年7月,被告人伍某甲经与其表哥伍某乙协商,由伍某甲砍伐伍某乙位于镇宁自治县某地的林木。伍某甲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砍伐案涉林木。伍某甲雇佣他人将砍伐的林木搬运装车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镇宁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被告人伍某甲进行释法说理,让其明白触犯刑法后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充分研判“碳汇认购”适用范围的前提下,法官提出采用“碳汇认购”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最终,伍某甲成功在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认购贵州省林业碳票,认购碳汇量93吨,交易总价7905元。

近年来,镇宁法院坚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动机制创新,从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到碳汇认购,因地因时因案因人适用多种生态修复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来  源 |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  辑 | 吴   梅
二  审 | 王元虎
三  审 | 王元勇


镇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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