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我县近期重点工作。
县委书记孙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安定,县政协主席徐启才,县委副书记纳松,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
孙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维护《宪法》和《民法典》,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镇宁高质量发展,坚持法治镇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协同推进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作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镇宁。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始终把防风险、保平安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真碰硬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实事,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制度机制,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作用发挥等情况的跟踪了解力度,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驻村干部派出单位要履行跟踪管理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履行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压实驻村干部“一宣六帮”职责,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责任链条,层层压紧压实驻村帮扶责任,形成主管部门、派出单位、乡镇(街道)共同联合管理合力。统战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凝聚共识为目标,增进广大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四个认同”,鼓励支持他们立足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为镇宁现代化建设出力献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 者 | 陈海黎
二 审 | 陆 刚
三 审 | 王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