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旬邑法院:强制执行 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

政务   2024-12-09 16:56   陕西  

“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活动开展以来,旬邑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力度,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2018年3月,被执行人刘某以经济紧张为由,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该笔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刘某均推诿不给。后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调解内容为刘某自愿于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时向王某偿还30000元。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未按期履行,王某只好向旬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刘某支付借款30000元。

在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迅速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的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刘某某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上有30000余元,随即对该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进行了冻结,后办案人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刘某称其无履行能力,过段时间再想办法偿还借款,执行人员向刘某告知已将其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资金进行冻结,若仍不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该账户资金予以划拨。当刘某听到自己的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被法院冻结时,表示自己人在外省,无法前来法院履行案件义务,让法院将其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内的资金划拨

次日,办案人员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微信支付账户(财付通支付)存款进行扣划后,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前来法院办理兑付手续时,王某激动地说:“本来我都放弃了,真没想到,法院执行局这么快就将我多年催要无果的借款给我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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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旬邑法院
审核:窦文昊
编辑: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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