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期间,被告人叶某某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某养生馆及某居民楼内容留浦某某、谭某某等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从卖淫女收取的嫖资中非法获利。2023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将叶某某抓获,2024年4月,检察机关对叶某某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月,叶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容留他人卖淫”是指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经营的固定的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他人卖淫,也包括在流动的场所,如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如果发现身边有卖淫嫖娼行为,请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切勿因一时小利容留他人卖淫嫖娼,进而沦为卖淫窝点被追究法律责任。(完)
-end-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众号联络:18878871800、mich7164(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