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信+1,请签收~

政务   2024-11-24 10:02   山东  

11月15日上午
邹女士及其家属
将一封感谢信
送到莱西市公安局水集派出所

感谢民警全力为其追回被骗资金

11月13日9时许,水集派出所接到指令:邹女士接到一个外地电话称其银行卡涉嫌洗钱,给别人转了30多万元,怀疑被骗。

接报后,值班副所长吕承昊带领案件内勤仇峰立即赶往受害人邹女士家中,对其进行上门反诈劝阻。经现场了解,10月28日,邹女士被自称长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的快手好友以其名下银行卡给他人洗钱,需要清查账户资金为由,让其给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323000元。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给予其制作笔录,同时对涉嫌诈骗银行账户立即紧急止付,第一时间将对方涉案账户管控。后为进一步保障受害人资金,再次对涉案账户依法冻结,并通过工作了解到,该涉案账户在陕西咸阳同样涉案,水集派出所立即电话联系了咸阳公安徐警官,将涉案账户内的受害人被骗资金依法扣押。

后水集派出所也及时将该情况
告知受害人及家属
其得知消息后
激动地向警方
连连道谢


冒充“公检法”

诈骗套路“三部曲”


套路一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对事主进行“洗脑”。

诈骗分子随后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

套路二

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

套路三

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资金调查,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


公检法工作人员

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

不会提供“安全账户”

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等形式

发送逮捕证、传票等文书


凡是在电话中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

并要求转账的

一定是诈骗

一旦受骗

要及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

或者拨打110报警




供稿 | 于良雷

责编 | 于昌俊   刘志鹏

审核 | 辛   磊   于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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