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典丨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是遗产吗?
文摘
2024-11-15 17:55
江苏
王先生和王太太(有固定工作)育有一子一女,分别就读于小学一年级和三年级,王先生的父母都已退休(有退休金),母亲因中风后遗症常年卧床。王先生因一场车祸不幸身亡,获得侵权人赔付死亡赔偿金100万元。请问这100万元是王先生的遗产吗?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于赔偿金、抚恤金、丧葬费都是自然人死亡之后产生的财务,所以,赔偿金、抚恤金、丧葬费都不属于遗产范围。近亲属可以领取。《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因此法院裁定王先生的父母、妻子、两个孩子都是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考虑到王先生的老母亲中风,两孩子尚未成年,这笔100万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倾斜多照顾这一老两小,不宜平均分配。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是王先生死后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其死亡而产生的对未来家庭可预期收入损失的补偿,其性质是一种经济上的“损害填平”。区别于遗产是王先生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近亲属不是死者,所以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财产性赔偿,可视为赔偿权利人也就是近亲属的共有财产。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作为死者离世之后,单位或者是造成民事主体死亡的侵权者需要支付的费用,由于并不是死者生前就获得的,故此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且这两类赔偿金,都是有精神抚慰性的,只有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才有可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