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发布典型案例

学术   2024-10-28 17:33   江苏  

原标题:保护企业核心技术、创新民事公益诉讼履职手段……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发布典型案例

10月25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座谈会暨典型案例发布会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召开。

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各成员单位通报了2024年度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今年4月16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正式成立,联盟成员单位包括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及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金坛、溧阳共11家检察院。联盟成立后,秉持检察一体化理念,凝聚检察力量,建立联系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工作,探索促进都市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会上发布了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15个典型案例,案例涵盖企业核心技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履职手段创新、推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做实做细行刑反向衔接等4大方面。

商业秘密是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内在动力,检察机关依法加大侵害商业秘密犯罪惩治力度。此次发布的案例中3件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类典型案例,溧阳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将在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中提供帮助的行为准确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共犯,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亿某公司、肖某某等人假冒信义玻璃案过程中,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门窗行业存在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的情形,向江苏省门窗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商标权利人信义公司位于安徽芜湖,联盟成员单位芜湖市检察院、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走访该公司,上门提供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建议。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涂某某等人假冒压力变送器案中,加强对本地仪器仪表行业综合保护,制定《保护“金湖仪表”产业发展工作意见》,与行政机关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除了协同联动,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成员单位探索通过构建类案监督模型,对类案进行分析,提升民事公益法律监督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仪征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陈某某等人假冒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件中,针对网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通过搭建类案监督模型,与阿里巴巴集团共享模型规则,筛查假冒伪劣店铺数十家。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办理赵某某、唐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中,通过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违法成本,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丹阳市、宁国市、马鞍山市花山区等地检察机关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被不起诉人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消除了追责盲区,确保罚当其责。宁国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甲、吴某乙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处罚按期回复。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对杨某侵犯著作权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就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明确行政处罚职能部门等问题与异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察意见的精准提出、规范办理、有效跟进,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来源:交汇点新闻/记者 卢晓琳

编辑:李然然

发布:戴   勇

校对:张   锋

审核: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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